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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追求的无上幸福

幸福是人人全心所求的。但究竟什么是幸福,自古以来文士哲人似乎尚未能给幸福佑一个清晰的定义。近世人们更是误解何为幸福,一般多以占有、获得为幸福,许多人追求名利、地位、头衔,认为获得这些就是幸福。又有人以物质享受为幸福,天天享受好吃、好穿为幸福。还有人以受别人艳羡的生活为幸福。但是有了这些的人,其生活未必幸福。仔细分析起来,幸福不是身体五官的感受,不是咱于身外的某些条件或某种环境,而是由此引致的心灵状态。举简单的例,布衣粗食却是和美的家庭,家人相亲相爱,心中的恬静甘美使他们感到幸福。一对情侣黄昏时咱海边无言偕布,他们感到很幸福,是因他们的心已被此情此景所陶醉。

惟有被上帝的生命所充满的人是最幸福德。首先他知道罪得赦免,罪债偿还,一切的悔根疑惧及内心污染都没有了。在他心中冲突矛盾都消失了。所以他心中是十分得平静、和谐与安宁。他心中全被上帝的爱所充溢,不但沉潜于此超奇之爱内,并且洋溢此爱,以致感到世间无一人不可爱,无一物不可爱,可说是沉醉于此爱的幸福中。再则因他有超越的无限生命代替勒原有残缺德有限生命,所以他能超越世间一切苦难缠扰,好象在云层上的飞机,不受云雨风暴的颠簸而平稳的飞行,他更进而能舍己受苦以救人,正如耶稣和他的门徒在世所行,以此为他们的喜乐与幸福。最后,他的生命与上帝合一,虽是身在此世,生命却在天上。咱那里他因亲眼见上帝,可以享受上帝无上的荣美,并可享受天上的荣耀华美景象,并享受上帝所有一切的丰盛富藏,这都是用言词所能形容的。只需与上帝有更深的同在,就能有更深的经历与享受,这种享受与幸福是世间任何事物无可比拟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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